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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大树 发布于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2017-09-05 [ 49 ] 次浏览 [ 0 ] 条点赞

标签: 健康医学院 2013三月简章

2013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卫生技术学院,是一所上海市教委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上海市培养相关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是本市唯一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浦东新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内(周祝公路279号),占地面积442亩,建筑面积12万余平方米,学校拥有7个公共实训中心,是本市开展多种形式卫生职业培训的重要场所。学校现有7个系,2个直属部,2个学院,2个非直属附属医院,1个教学医院,设有13个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8%。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本着素质为先、技能为本、医技为主、全面发展培养宗旨,秉承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博极医源,精勤不倦优良办学传统和人文精神确立“立足上海、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服务定位。在上海建成亚洲一流的医疗卫生中心城市进程中发挥更积极的人才培养基地的重要作用,成为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国内领先的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凡符合2013年上海市教委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在已取得的6门学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须达到D级及以上的考生可报名。
2、复员、退伍一年内持有复、退证明和高中阶段学业证书的复、退军人。
3、临床医学(乡村医生)专业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方式,限招崇明县、金山区、奉贤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部分乡镇(含原南汇区乡镇)等5个区县的高中生和崇明县、奉贤区、金山区的三校生,2013年需求数详见校园网,考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在的区县卫生局或乡镇政府签订《培养协议书》。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
三、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学费
(元/年)
住宿费
(元/年)
总计划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
三校生
退役
士兵
护理
3
文理兼收
7500
1000
88
64
1
23
护理(中美合作)
3
文理兼收
15000
1000
38
18
1
19
护理(口腔护理)
3
文理兼收
7500
1000
8
6
2
护理(助产)
3
文理兼收
7500
1000
8
6
2
护理(儿科护理)
3
文理兼收
7500
1000
9
7
2
医学检验技术
3
文理兼收
7500
1000
9
6
1
2
口腔医学技术
(口腔工艺)
3
文理兼收
7500
1000
10
6
1
2
1
口腔医学技术
(中日合作)
3
文理兼收
15000
1000
7
5
2
眼视光技术
3
文理兼收
7500
1000
20
16
1
2
1
医学影像技术
3
文理兼收
7500
1000
9
7
2
药学
3
文理兼收
7500
1000
24
18
1
4
1
临床医学
(乡村医生)
3
文理兼收
80
62
18
临床医学       (学校卫生保健)
3
文理兼收
7500
1000
8
8
合  计
318
229
6
80
3

备注:1、护理(助产)限招女生。2、限招英语语种考生。3、三校生:含应、历届毕业生。4、报考临床医学(乡村医生)专业,考生户籍有区县要求。
四、咨询与报名
(1)咨询: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www.sihs.cn)“招生就业”栏中了解有关自主招生的信息。
集中现场咨询:127日(周日)12:30--16:00;地点:上海信息技术学校12号教学楼(真南路1008号)
22日(周六)9:00--16:00;地点:新和中学(原平路128号)
(2)报名:
1)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于2013 2  18 9:00至 2 20 18: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予以补报名。
2)退役士兵无须网上报名,直接于2013 226-27日9:00-15:00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周祝公路279号)现场报名并缴费
3)现场确认: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2013年2月26日-27日9:00—15:00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周祝公路279号1号楼底楼)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①2013年高考报名号(或区县高招办证明);②网上报名流水号;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同一底片);⑥报名及考试费(按沪价费[2006]5号文件),报名费14元,素质技能测试费:26元,共计40元。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
①2013年高考报名号(或区县高招办证明);②网上报名流水号;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同一底片);⑥报名及考试费(按沪价费[2006]5号文件),报名费14元,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费52元,共计66元。
应、历届三校生:
①应届三校毕业生:由所在“三校”开具学历证明;②历届三校生:带好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网上报名流水号;④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⑤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⑥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同一底片);⑦报名及考试费(按沪价费[2006]5号文件),报名费14元,入学测试费:26元,共计40元。
退役士兵:
①市、区(县)民政局证明;②退伍证书;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高中毕业证书;⑤凡入伍期间立功受奖的交证书及复印件; ⑥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同一底片);⑦报名及考试费(按沪价费[2006]5号文件),报名费:14元,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费52元,共计66元。
备注:报考时无高中阶段毕业证书者,9月份入学时须持毕业证书原件交学校验证,仍无高中阶段毕业证书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填报志愿办法
2013年参加自主招生的院校共33所,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网上将公布有缺额计划的高校及其专业情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在网上填报2所院校志愿。
六、考试与校内面试办法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根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A、B、C、D、F,折算分为:A=100;B=90;C=75;D=60;F=40。
2、考生须参加高校测试,科目为《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素质技能测试》内容:主要考察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的内容。
时间:2013年3月2日(周六)上午10:30—11:30
(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三校生及退役士兵。
1、考生须参加联合命题测试,科目为《入学测试》,满分为150分。
2、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及退役士兵须参加《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3、资格线上应、历届三校生参加《校内面试》,满分为100分。
《入学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和生活英语4个方面的内容。
时间:2013年3月2日(周六)上午8:30—10:00。
《素质技能测试》内容:主要考察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的内容。
时间:2013年3月2日(周六)上午10:30—11:30
《校内面试》内容:主要是以考官问答和快速阅读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公民素养、个人形象、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兴趣爱好、审美与表现及正常人体学基础知识等方面的综合测试。
时间:2013年3月9日(周六),名单于3月8日前在学校网站(www.sihs.cn)“招生就业”栏目上公布。
考试地点:周祝公路279号。    
备注:具体时间准考证为准
七、录取办法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10门成绩折算分的平均分*80%+素质技能测试成绩*20%+学校加分。
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参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数学、语文、英语、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物理、政治、历史、地理)高低排序。数学、语文、英语、政治四门成绩不全者不得参加录取。
录取安排:学校413日—15日完成第一、二志愿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于4月20—25日在学校网站上公示。4月26日录取通知书,428 9:0012:00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注册报到,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同时不能参加当年的秋季高考
(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三校生及退役士兵。
(1)应、历届“三校生”
a、按入学测试成绩+学校加分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3划定面试资格线,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可以参加校内面试。
b、资格线上考生的入学测试成绩+学校加分+校内面试成绩合成录取总分,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参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校内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及退役士兵
学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的合成总分,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参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录取安排:学校3月11日—14日完成第一、二志愿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于3月22—27日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应、历届“三校生”及退役士兵于3月28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于4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412 9:0012:00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注册报到,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同时不能参加当年的三校生和秋季高考
(三)免试(免笔试)入学
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医药卫生类)个人一、二等奖的考生或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医药卫生类)个人全能一等奖的考生,免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但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录取安排:参照应、历届“三校生”。
八、加分政策
(1)推荐加分:
A、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在高中学习阶段获得经上海市教委认定的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获得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个人竞赛前五名者,加20分。
B、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区、县、局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在高中学习阶段获得区、县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个人竞赛前五名者,加10分。
(2)技能加分:
A、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加20分。
B、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全能二等奖、单项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加15分。
C、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单项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所填报第一专业志愿与原所学属同一类专业者,加10分。
D、在校期间获得“英语医护水平考试”(METS)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加5分。
(3)政策性加分:
A、烈士子女,加20分。
B、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少数民族,加5分。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分:
A、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成绩中任意一门达到A等第,加20分。
B、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成绩中任意一门达到B等第,加10分。
备注: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在现场确认当天提交审核,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分无须提供证明,截止日期3月3日;2、以上加分项目除政策性加分外,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3、加分计入考试总分。
九、毕业发证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新生教育
新生录取后,学校将在5月至6月组织学生进行新生教育和预科学习,新生教育期间的书籍费、住宿费由学生自理,不另收其他教学费用。
十一、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学年奖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二、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向社会公布的依法自主招生方案执行,录取结果由招生就业办公室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2)经审核通过的依法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3)为保证依法自主招生改革顺利进行,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部门对自主招生进程进行全程监督。
十三、咨询电话及周边交通
咨询电话:33755214、33755215、33755206
交通:直达交通:万周专线、周南线、惠莘线、南新专线;换乘:451路、581路、639路、东周线、梅周线、沪南线、周川专线于周浦下,再换乘上述五条直达线路到学校。
十四、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33755321
备注:退役士兵的测试及录取办法按市教委、市民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以上时间安排及有关规定以教委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