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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发布于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2017-09-05 [ 60 ] 次浏览 [ 0 ] 条点赞

标签: 工商职业 2012三月简章


一、学校名称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徐汇 校区:  上海  徐汇     天等       465 
嘉定 校区: 上海  嘉定  外冈镇冈峰    68   
青浦 校区: 上海  青浦   华新镇新凤北路  565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就读校区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考生
三校生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
01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嘉定
6
16
2
0102

机电一体化技术
徐汇
3
10
1
0201

数控技术
嘉定
2
10
2
0202

数控技术
徐汇
4
9
1
0301

汽车电子技术
嘉定
4
10
2
0401

汽车定损与评估
嘉定
3
6
1
0501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嘉定
3
6
1
0601

汽车运用技术
嘉定
5
10
1
0701

计算机网络技术
嘉定
4
8
1
07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徐汇
3
6
1
0801

计算机信息管理
嘉定
4
8
1
09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嘉定
5
6
1
0902

计算机应用技术
徐汇
2
6
1
1001

通信技术
嘉定
5
18
1
1101

微电子技术
嘉定
5
10
1
1201

电子商务
嘉定
3
6
1
1301

国际商务
青浦
16
44
2
1402

会计(管理会计)
嘉定
7
12
1
1501

旅游管理
嘉定
3
12
1
1502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徐汇
3
6
1
1503

旅游管理(旅行社管理)
徐汇
3
6
1
1601

商务管理
嘉定
3
8
1
1602

商务管理
徐汇
2
4
1
1603

商务管理(商务策划方向)
徐汇
2
4
1
1701

物流管理(城市配送方向)
嘉定
8
18
1
1801

社区管理与服务
青浦
3
12
1
1901

涉外事务管理
嘉定
2
8
1
2001

法律事务管理
嘉定
2
5
1
2101

应用日语
嘉定
3
12
1
2201

应用英语
青浦
18
34
2
2301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嘉定
4
14
1
2302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徐汇
3
10
1
2401

应用艺术设计(会展与广告设计)
嘉定
3
8
1
2402

应用艺术设计(会展与广告设计)
徐汇
2
4
1
2403

应用艺术设计(会展与环境设计)
徐汇
2
4
1
合计
150
370
40

注:1. 本院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收。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考生计划中含招收退役士兵2名。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八、录取规则

(一)有本市高中学籍,并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毕业生
1.文化成绩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非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艺术类专业考生无须参加素质技能测试,但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专业加试,考试科目:素描、色彩,满分合计为100分。
(3)根据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A、B、C、D、F折成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2.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技能测试成绩+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先看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看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50% + 专业加试成绩×50%+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素描和色彩两门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先看素描成绩,后看色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退役士兵:学校将根据退役士兵入学测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次序和高低排序进行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二)无本市应届高中学籍毕业生(含有本市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者、本市往届高中生、从外省市转入的高中毕业生、本市应、往届中专、职校和技校毕业生等)

1.文化成绩要求
(1)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于2012年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必须参加学校于2012年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描、色彩两门专业测试。素描、色彩两门专业科目满分合计为150分。
2.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同考生类别的招生计划划定不同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次序和高低排序进行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30%+专业加试成绩×70%+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素描和色彩两门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先看素描成绩,后看色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三)以下考生可免当年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笔试,通过学校组织的面试即可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二等奖以上者。
3.上海市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全能一等奖获得者。
4.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C以上者。
5.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四)加分政策(以下各项可累加;每项中符合2种情况及以上者,则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可累加;加分最高为30分)。凡符合加分条件者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加分项目
加分情况
证明单位
分值

一、获得优秀称号

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证书原件

10分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证书原件

5分
二、技能获奖和技能证书

市级个人科技发明创造获奖者或市级学科竞赛个人优胜奖
证书原件

20分

区级个人科技发明创造获奖者或区级学科竞赛个人优胜奖
证书原件

10分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三等奖
证书原件

20分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单项一等奖
证书原件

20分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团体一等奖
证书原件

20分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团体二等奖
证书原件

10分

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团体三等奖
证书原件

5分

上海市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全能二等奖
证书原件

20分

上海市旅游职业技能大赛全能三等奖
证书原件

10分

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证书获得者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证书原件

20分

三、运动员称号

运动健将
上海市体育局证书

20分

一级运动员称号
上海市体育局证书

15分

二级运动员称号
上海市体育局证书

10分

四、照顾对象

烈士子女
区民政局证明

20分

少数民族
区民委证明

5分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区侨办证明

10分

统战对象子女
区统战部证明

10分

九、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非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2000元/学年(沪价行[2005]014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学年(4-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门。(沪价费[2006]5号)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

021-59587335、021-59587531

十二、投诉监督电话

021-64540146

十三、网址

http:// www.xqpi.net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
学院设“品学兼优综合奖”,有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
港澳知名人士及爱国侨胞刘浩清先生、唐翔千先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
上述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其他须知

(一)报名资格、报名办法、考试办法: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及试卷分值:《入学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基本知识和生活常识,满分为150分;《素质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在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基本科学素质、人文艺术修养、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专业加试》主要是艺术类专业的测试内容(含素描、色彩等),有关详细内容见2012年B、C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考导航。
(三)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学校组织被录取考生进行新生教育。

(四)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详见2012年上海新侨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