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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艺术|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8年“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规程

大树 发布于 三校生高考 2018-04-10 [ 1128 ] 次浏览 [ 0 ] 条点赞

标签: 视觉艺术 校考大纲 2018五月消息

一、考试科目

创意设计、综合面试两个科目,各科满分分值为100分,一天内完成考试。

1.科目一:创意设计

1.1考试时间:3小时 2018年5月19日 9:00—12:00

1.2考试方式:命题笔试,徒手快题

1.3能力考查目标:

l 考察学生对生活中身边事物的敏感性、观察能力;

l 敢于突破常规的想象力;

l 多方案发散思维能力;

l 对形态、色彩、空间、材质等设计基本元素的认知和再现能力;

l 设计过程推导能力;

l 基本表达技巧和美感素养;

l 对抽象设计概念的可视化表达能力。

考生需携带A2画板、铅笔、水笔、马克笔、彩铅、尺规等绘图工具。

2.科目二:综合面试

2.1考试时间:每人10分钟,2018年5月19日 13:00开始

2.2考试方式:面试

2.3能力考查目标:

l 重点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对专业的理解程度,分析、表达和交流等方面的能力和素养。

考生需携带水笔、学校盖章的三年成绩总表和作品集。

二、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照相机、摄像机、寻呼机、MP3、MP4等影像通讯电子设备和其他拍照设备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用手机等照相设备拍摄画卷。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带入考场或违规使用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可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开考1小时后,考试结束半小时前可交卷。

4.凡在画卷正反面用线条、明暗、色彩等做任何与考试要求无关的记号的将作降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废卷处理。除指定位置外,考生在其他任何位置签名或书写文字,作废卷处理;

5.考生不得将画架、小板凳、九宫格、放大尺、拷贝纸(包括草稿纸)、电吹风、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废旧报纸等)带入考场,已带来的一律交监考教师统一保管。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的,一律按违规论处;

6.考试期间考场内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帮他人绘画,更不得调换、抄袭他人画卷,违者按作弊处理;

7.考生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待监考教师收取画卷并核对准考证号、姓名后,方可离开考场。

三、考场安排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1号楼北大厅设计学院2018年5月19日8:30集合。

四、录取规则

1. 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资格线,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方有资格参加投档。

2. 录取时,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总分、英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