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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专科自主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大树 发布于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2018-02-26 [ 10207 ] 次浏览 [ 0 ] 条点赞

标签: 旅游高专 2018三月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本部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 500 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本部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办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
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
酒店管理(中加合作)
60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2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且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可报考我校2018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一)现场确认
网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16日至17日(9:00-1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高考报名号、报名考试费等,到我校(奉贤区海思路500号1号办公楼1楼)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考试安排
学校校测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星期日),具体以准考证上注明时间为准。有关考试说明如下:
1.校测科目1“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等方面内容,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2.校测科目2“英语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听力(30分)、语法与词汇(20分)、阅读理解(30分)、写作(20分)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校测科目(含职业适应性测试、英语综合能力测试等2门科目)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等7门科目)使用志愿填报前(3月6日及以前)取得的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门,不合格=50分/门。7门科目满分700分。
2.校测科目
校测科目1: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校测科目2: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校测科目总分=校测科目1×0.5+校测科目2×1.5
3.录取合成分
录取合成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等7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校测科目总分
4.录取原则
1)我校对校测科目1和校测科目2成绩分别划定单科最低资格线,且校测科目2的最低资格线不低于50分。
2)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科目1和校测科目2考试,且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单科最低资格线,方可参加录取。
3)按录取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校测科目2、校测科目1、校测科目1的文化基础模块、校测科目1的职业与心智模块、校测科目1的专业通识基础模块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酒店管理(中加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沪价费﹝2017﹞7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办监督。
举报电话:021-5712626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itsh.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lzzs.sitsh.edu.cn
咨询电话:021-57126299
十七、其他须知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一)学校在5月至6月对依法自主招生的新生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二)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 http://lzzs.sitsh.edu.cn)了解自主招生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