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三校生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8-31 15:12 • 292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2011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三校生招生章程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
| 二、校址 | 逸仙路校区: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88号 | ||||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1、招生专业及计划 2、确认时间及地点:4--4(9:00-16:00),虹口区逸仙路88号综合楼底楼招生办。 月14日月13日 3、专业技能考试科目: (1)计算机应用基础 (2)机械基础或电子技术基础(两门选一门) 4、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8日,虹口区逸仙路88号综合楼 5、其他日程安排按考试院要求执行。 | ||||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历层次 | 科类 | 计划 |
| 5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高职 | 理工 | 35 |
| 52 | 数控技术 | 3 | 高职 | 理工 | 35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只招收英语考生。 |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男女不限。 | ||||
| 八、身体健康状况 要求 | 专业限制均按体检标准执行。 | ||||
| 九、录取规则 | 2011年我校在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专业优先的原则,按五门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和沪财预(2003)93号) |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职毕业证书。 | ||||
| 十二、联系电话 | 招生办:67791228、62750183 | ||||
| 十三、投诉电话 | 纪委监察室:67791256 | ||||
| 十四、网址 | www.sues.edu.cn |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资助学生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设立一定比例奖学金,奖励学习优秀的学生。为帮助部分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向困难学生特设“自强奖学金”。 | ||||
| 十六、其他须知 | 就读地点: 招收三校生的高职专科专业新生全部在逸仙路校区就读。 | ||||